为切实推动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和《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工作要点》,10月10日,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和生态环境应急办公室组成的交叉执法检查组到磷化集团所属昆阳矿检查指导工作,磷化集团副总经理罗朋志陪同检查。
检查过程中,昆阳矿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结合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向检查组进行专题工作汇报。检查组对矿区淋漓水收集利用系统给予充分肯定,通过系统有效运行,矿区淋漓水质已达到地表水II类水质。
检查组经过资料查阅及现场勘查后,对昆阳矿环保管理及生态修复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磷化集团继续落实好环境保护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相关政策要求,持续建设绿色矿山。(文/李汉民 图/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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